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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2009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書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9〕20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高等學校,有關出版社:

  為進一步加強高等教育教材建設,促進“十一五”規(guī)劃教材質量的不斷提高,2009年我司對已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規(guī)劃教材繼續(xù)開展評審工作。經(jīng)出版社申報、專家評審,確定了209種教材為2009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F(xiàn)將精品教材書目予以公布,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局將此通知轉發(fā)所轄高等學校,供高等學校選用教材時參考。

  為鼓勵入選精品教材的編寫者對教材進一步修訂、完善,不斷提高教材質量,予以每種教材2200元補貼經(jīng)費。請入選2009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的第一主編或第一作者所在高等學校將開戶銀行及賬號于2009年11月30日前告知全國高等學校教學研究中心,聯(lián)系人:陳海,聯(lián)系電話:010-58581673,以便及時撥付補貼經(jīng)費。

  附件:2009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書目.xls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責任編輯: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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